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近期,针对大学生网络电信诈骗活动时有发生,对学生本人和家庭造成了很大的损失,为提高同学们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识骗能力,我们整理了切切实实发生在同学们周围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,并进行了归类,希望同学们透过这些常见的案例能看清真相,识破伎俩,谨防上当受骗。
一、QQ冒充好友诈骗
1.案件经过:
2018年1月20日,某高校一同学报案称:当天下午3点左右,因为其同学QQ被盗,骗子冒充其同学向其借款被骗300元。
2.提示:
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接到QQ、微信好友的汇款、代付、手机充值等请求,一定要及时通过电话等其他途径与其本人联系并确认,切记不要直接向好友付款或者转账。同时如果个人发现QQ被盗,应及时提醒亲友,以免其上当受骗。
二、网络刷单诈骗
1.案件经过:
2017年12月8日,某高校一同学报案称:当天在学校内,加了一个自称是网上兼职的QQ,在经过简单的介绍之后就被录用了,对方称只要按照他的提示要求操作就可以,随后对方发来一个淘宝购物链接,让其将商品放入购物车,接着发来一个二维码,让其扫码并付款120元,之后骗子转账给该同学125元,该同学就信以为真。骗子要求该同学完成两组任务,继续让其将淘宝商品加入购物车和扫描二维码的方式付款640元,同时声称要完成所有任务之后才能返钱,这样重复操作后每张扫码付款1320元。结果骗子得逞之后就将其拉黑。该同学过程中总计被骗4000多元钱
2.提示:
网络刷单诈骗,一般情况是犯罪嫌疑人利用招聘网站、兼职类QQ群等途径散布虚假兼职信息,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,套用真实刷单的工作流程,等刷单成功之后,再以各种借口,要求受害人多次汇款。此类“刷单、刷信誉”等行为本身就是造假,并非正当兼职。对于此类所谓兼职,一定要提高警惕,谨防上当受骗。
三、退款诈骗
1.案件经过:
2018月1月6日傍晚,某同学在其大学通过微信办理快递退款时被骗960元。事情经过如下,2018年1月初,该同学在淘宝网上购买一商品,经查询,快件已寄到杭州但迟迟未送到学校的快递分拣点,于是其就拨打电话给淘宝客服,后有一个自称是天天快递的人主动联系该同学,并且报出了该同学的姓名、收货地址,声称因快件丢失要其办理退款手续,于是这位同学就加了对方微信号,骗子通过微信发来一张二维码,该同学就扫码,并按照弹出窗口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、银行卡信息等,填写确认之后,又发来第二张二维码,点击确认支付并输入银行卡密码之后,钱就转出去了,结果被骗960元。
2.提示:
面对此类诈骗,在接到自称是“客服人员”、“快递员”的电话时,只需要直接与原先的网购平台或店铺的客服取得联系,进行核实。如在淘宝上购物,便通过阿里旺旺与原先客服取得联系,不要轻易添加陌生QQ、微信进行所谓的退款操作。另外,对于来历不明的二维码和网络链接,切勿盲目打开,避免上当受骗。
四、购物诈骗
1.案件经过:
2017年09月19日,某高校一同学报案称:2017年09月15日下午在一个微信群里加了一个网上卖球鞋的人的微信,原本想从他那便宜点进到货之后转卖给别人赚点差价,于是分多次转账后购买了几双球鞋,结果被对方拉黑,损失近7000元。
2.提示:
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散布虚假产品信息,以“物美价廉”作为诱饵,吸引消费者。骗子要求购买者预付货款、邮寄费、保证金、货款被冻结等方式为由要求买家再次打款解冻。在收取汇款后诈骗者不提供购买者商品或者在网络上消失。此外,还有一种是在虚假广告中,产品说明夸大其词甚至虚假宣传,购买到的实物与广告中描述并不一致。此类交易的共同特点就是要求买家一律先付款后发货。一旦受害人支付货款之后,便再也联系不到原来“热情”的卖家了。在这里提醒大家,网上购物一定要多长一个心眼,并且选择有第三方支付的平台作为保障,而不是直接汇款或转账给卖家。
特别提醒:网络电信诈骗具有犯罪远程、非接触性、翻新快的特点,犯罪使用的服务器或基站可能在千里之外,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侦破有很大难度,一旦案发经济损失、诈骗钱款很难追回,因此同学们需要提高警惕,增强自身的防范意识,切勿贪图小利而上大当!
如有困难可通过以下方式寻求帮助:
1.校区安全保卫中心,地址:综合楼504办公室;联系电话:0575 - 85324538
2.校内24小时报警电话:0575-85599110
3.派出所报警电话:110
校区管委会安全保卫中心
2018年10月15日